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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
王菲:021-60146231-815 邮箱:fei.wang@lianqu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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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懿峰(业务合作)021-60146232-822 邮箱:yifeng.yu@lianqu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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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联劝网作为民政部指定的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面向所有具有公开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联劝网始终秉持着最高的合规性要求,因此,只要您点击“同意”或“接受”,您的行为就已表示您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网络捐赠条款和条件”以及联劝网不时公布的“其他公开规则”。
1. 资格规定
您声明您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捐赠财产
您同意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相关规定,自愿无偿地通过网络向联劝网平台上具有公开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
您声明您用于捐赠的财产是您合法持有并有权处分的财产。
您声明您已经了解《公益事业捐赠法》、《合同法》中关于财产捐赠的相关规定,明确同意不会撤销或部分撤销对联劝网平台上具有公开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作出的捐赠。
您声明知晓并同意,联劝网平台上具有公开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可以为公益事业之目的合理审慎地决定捐赠财产的实际受助对象、以及具体使用的领域、金额、时间。
3.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网络捐款条款和条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一切冲突法原则的适用。
如果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您和联劝网平台上具有公开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也即善款接收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4. 其他
本网络捐款条款和条件构成您与联劝网之间就本网络捐款条款和条件约定事项的完整和唯一的协议,并取代就本网络捐款条款和条件事项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如本网络捐款条款和条件内容与联劝网其他公开规则内容相冲突,则以本网络捐款条款和条件内容为准。
如果本网络捐款条款和条件条文因任何原因被认定是违法、无效或者丧失执行力,该条文将从本网络捐款条款和条件中删除,而其余条款的效力则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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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扣款日:每月12日为扣款日,当月12日之前签约的, 12日当天则不再扣款。
3. 二次扣款日:每月15日,针对当月12日首次扣款不成功的用户,进行再次扣款。当月两次扣款失败,则顺延至下月扣款日和二次扣款日进行扣款,不会每月重复扣款。
月捐用户解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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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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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