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协议

      联劝网(www.lianquan.org)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内容的所有权、著作权、运作权及一切相关权利均归联劝网及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所有。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之任何内容,请选择“接受”或“同意”表示您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之约束,或“不接受”或“不同意”表示您不同意本协议之内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在审阅本协议和使用联劝网服务时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和帮助)。同时,如果您在本网站、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网站或其他联劝网提供的移动应用或软件上(统称“联劝网”),访问、预定或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统称为“服务”),亦表示您同意被视为接受了以下服务协议,因此请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内容。如果您不同意以下任何内容,请立刻停止访问联劝网或使用联劝网服务。

一、协议总则
  • 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联劝网子频道各单项服务协议及其他联劝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不时修改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 免责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权利声明、联劝网用户协议、联劝网个人账户协议等其他协议(“其他条款”)。如果本协议与“其他条款”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其他条款”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联劝网提供的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 2.   联劝网如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向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的,应在本页面及其相应页面进行公布通知,您应该定期登陆本页面及其他相关页面,了解最新的协议内容。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本页面及相关页面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访问联劝网或使用联劝网服务。若您继续使用联劝网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已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 3.   若您作为联劝网合作伙伴的用户访问联劝网站或使用联劝网服务,即视为您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公布的其他规则、说明和操作指引。
二、用户权利

      在您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意味着您已获得联劝网账户(用户名)的使用权,但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保留在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自行判断对您的联劝网账户进行相应变更或处理的权利。您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户(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您的账户(用户名)和密码操作或实施的行为,将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如果您发现他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书面、有效方式通知联劝网,要求联劝网暂停相关服务。在此,您理解联劝网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联劝网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使用规则
  • 1.    您在使用联劝网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应同意将不会利用该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 1.1   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 1.2   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 1.3   利用联劝网网络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 2)   对联劝网站上的任何数据或内容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联劝网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联劝网站上展示的资料。
      • 3)   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等其他方式干预或试图干预联劝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联劝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或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联劝网网络设备的行动。
      • 4)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恶意下订单或虚假交易等其他恶意扰乱联劝网服务秩序的行为。
      • 5)   与网上交易无关的其他行为。
  • 2.   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很重要。如您作为自然人用户,联劝网制定了《隐私政策》,对收集、使用、处理、共享、存储、保护您个人信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要披露,请您完整地阅读并理解《隐私政策》;如您作为机构用户,您在涉及处理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和存储自然人捐赠人的姓名、手机号、地址等捐赠数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切实尽到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在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下并在基于慈善、公益以及与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所签署协议项下特定的目的内处理个人信息。
  • 3.   对于您违反本服务协议,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与合作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同时,联劝网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您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联劝网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因联劝网采取上述合理措施给您造成的损失,联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恶意注册联劝网账号或利用联劝网账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联劝网有权回收其账号。同时,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 4.   您须对自己在使用联劝网网络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联劝网先承担了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联劝网等额的赔偿。
四、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
  • 1.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任何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等其他联劝网无法预测或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您须自行承担以上风险,联劝网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做任何保证。
  • 2.   联劝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联劝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联劝网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 3.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除本服务协议另有规定外,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联劝网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且无需通知您,也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用户须知
  • 1.    用户(您)如果需要使用联劝网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1)   用户需拥有或有权使用登陆网站的终端设备。
    • 2)   能够连接上互联网,并自行负担上网所需的各项费用。
    • 3)   除了在本协议内所提及的款项之外,用户必须自行负担全部所需的硬件费用、软件费用、网络服务费用以及相关的税收。
  • 2.   组织用户须知
    本协议中的“组织用户”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或设立地法律、法规和/或规章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慈善组织、公益基金会、社团组织、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捐赠人等主体在慈善组织下设立的子基金或账户,下称“组织用户”。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以不正当的方式注册为联劝网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作出任何行动的,其与联劝网之间的服务条款自始无效,联劝网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联劝网“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 3.    针对“组织用户”中的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的特别要求条款:
    • 1)   有责任保证在联劝网上发布的案例均为真实,并且所募金额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
    • 2)   有责任通过发布公告公示或其他途径告知捐款人款项的使用详情;
    • 3)   在捐款金额中,收取项目管理费用的,应当告知捐款人,并且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
    • 4)   组织用户可以在联劝网注册使用帐号,发布合法的公益活动;
    • 5)   组织用户在遵循《隐私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处理参与其发布的活动的个人用户的信息。联劝网并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组织用户应通过其他有效途径进行验证;
    • 6)   组织用户在联劝网上组织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纠纷,可以请求联劝网从中予以协调。组织用户若发现其他组织方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以向联劝网进行反映要求处理。但联劝网并不对处理时间及处理结果做任何保证或承诺;
    • 7)   组织用户在注册时应提供组织的真实资料,并保证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同时在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以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 8)   组织用户在组织或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活动应有效通知用户并协商进行,不得利用活动进行任何侵害他人或违法的行为;
    • 9)   组织用户不得在联劝网上恶意评价其他组织方和用户,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自身的声誉和信用度或降低其他组织方和用户的声誉和信用度;
    • 10)   组织用户不得在联劝网上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
    • 11)   组织用户使用联劝网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劝网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组织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 12)   组织用户不得对联劝网上任何信息做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联劝网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联劝网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六、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 1.   知识产权权属
    •      对于您通过联劝网或其他联劝网移动终端而上传的任何在公开区域可获取的并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用户应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保证对该等内容拥有完整的、无瑕疵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或拥有完整的授权,并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商号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合同权利等权利。所有因用户非法上传内容而给任何第三方或联劝网造成的损害均由用户个人承担全部的责任,联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联劝网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完成相关的取证,并根据法律、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要求将用户注册信息给予披露。
    •      对于您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终端等设备访问联劝网及其关联网站时发表的任何形式的文字、图片等知识产权信息,您在此授权并同意将其著作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无偿独家转让给联劝网所有,许可联劝网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本协议已经构成《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终端等设备访问联劝网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对于您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数据信息,您授予联劝网及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此外,联劝网及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有权(全部或部分地) 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全部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交易行为数据及全部展示于联劝网平台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联劝网作品内。
    •      用户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联劝网其他用户上传到联劝网站的内容,应保证仅用于个人欣赏之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不得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联劝网的合法权益和商业利益。任何用户违反此条规定的,联劝网均有权以自身名义利用法律手段寻求权利救济或据本协议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 2.   联劝网专属权利
    • 2.1   除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另行说明外,联劝网拥有网络服务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形、表格、动画、程序、软件等单独或组合的著作权。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联劝网内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另行书面通知的其他要求:
      • 1)   所有的资料和图像均以获得信息为目的;
      • 2)   所有的资料和图像均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 3)   所有的资料、图像及其任何部分都必须包括此版权声明。
           未经联劝网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否则,联劝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2.2   联劝网为提供网络服务而自行开发的软件,包括不限于无线客户端应用等,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联劝网在此授予您个人非独家、不可转让、可撤销的且不可再许可的,并通过在一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手机或计算机上使用联劝网软件的权利,且该使用仅限于个人非商业性使用之合法目的。
           联劝网有权对该软件进行时不时的修订、扩展、升级等更新措施,而无需提前通知用户,但您有权选择是否使用更新后的软件。
           您应当保证合法使用该等软件,任何用户不得对该等软件进行如下违法行为:
      • 1)   开展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其原始编码,以及实施任何涉嫌侵害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 2)   以出租、租赁、销售、转授权、分配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该等软件或利用该等软件为任何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务;
      • 3)   任何复制该等软件的行为;
      • 4)   以移除、规避、破坏、损害或其他任何方式干扰该等软件的安全功能;
      • 5)   以不正当手段取消该等软件上权利声明或权利通知的;
      • 6)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 2.3   “联劝”、”一个鸡蛋的暴走”、和联劝网服务LOGO等为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的注册商标,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用户不得侵犯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的注册商标权。
    • 2.4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规定请参见“知识产权声明”。
七、其他
  •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   联劝网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规定之放弃。
  • 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
2022年03月
服务协议

      联劝网(www.lianquan.org)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内容的所有权、著作权、运作权及一切相关权利均归联劝网及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所有。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之任何内容,请选择“接受”或“同意”表示您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之约束,或“不接受”或“不同意”表示您不同意本协议之内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在审阅本协议和使用联劝网服务时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和帮助)。同时,如果您在本网站、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网站或其他联劝网提供的移动应用或软件上(统称“联劝网”),访问、预定或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统称为“服务”),亦表示您同意被视为接受了以下服务协议,因此请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内容。如果您不同意以下任何内容,请立刻停止访问联劝网或使用联劝网服务。

一、协议总则
  • 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联劝网子频道各单项服务协议及其他联劝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不时修改的各类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 免责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权利声明、联劝网用户协议、联劝网个人账户协议等其他协议(“其他条款”)。如果本协议与“其他条款”有不一致之处,则以“其他条款”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联劝网提供的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 2.   联劝网如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向用户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的,应在本页面及其相应页面进行公布通知,您应该定期登陆本页面及其他相关页面,了解最新的协议内容。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本页面及相关页面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访问联劝网或使用联劝网服务。若您继续使用联劝网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已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 3.   若您作为联劝网合作伙伴的用户访问联劝网站或使用联劝网服务,即视为您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公布的其他规则、说明和操作指引。
二、用户权利

      在您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意味着您已获得联劝网账户(用户名)的使用权,但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保留在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自行判断对您的联劝网账户进行相应变更或处理的权利。您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户(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您的账户(用户名)和密码操作或实施的行为,将视为您本人的行为,由您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如果您发现他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书面、有效方式通知联劝网,要求联劝网暂停相关服务。在此,您理解联劝网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联劝网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使用规则
  • 1.    您在使用联劝网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应同意将不会利用该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 1.1   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
    • 1.2   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 1.3   利用联劝网网络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 2)   对联劝网站上的任何数据或内容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联劝网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联劝网站上展示的资料。
      • 3)   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等其他方式干预或试图干预联劝网站的正常运作或正在联劝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或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联劝网网络设备的行动。
      • 4)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或恶意下订单或虚假交易等其他恶意扰乱联劝网服务秩序的行为。
      • 5)   与网上交易无关的其他行为。
  • 2.   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很重要。如您作为自然人用户,联劝网制定了《隐私政策》,对收集、使用、处理、共享、存储、保护您个人信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要披露,请您完整地阅读并理解《隐私政策》;如您作为机构用户,您在涉及处理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和存储自然人捐赠人的姓名、手机号、地址等捐赠数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切实尽到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在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下并在基于慈善、公益以及与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所签署协议项下特定的目的内处理个人信息。
  • 3.   对于您违反本服务协议,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与合作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同时,联劝网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您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联劝网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因联劝网采取上述合理措施给您造成的损失,联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恶意注册联劝网账号或利用联劝网账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联劝网有权回收其账号。同时,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 4.   您须对自己在使用联劝网网络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联劝网先承担了因您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您应给予联劝网等额的赔偿。
四、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
  • 1.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任何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等其他联劝网无法预测或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取消或终止的风险。您须自行承担以上风险,联劝网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做任何保证。
  • 2.   联劝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联劝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联劝网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 3.   您完全理解并同意,除本服务协议另有规定外,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联劝网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且无需通知您,也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用户须知
  • 1.    用户(您)如果需要使用联劝网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1)   用户需拥有或有权使用登陆网站的终端设备。
    • 2)   能够连接上互联网,并自行负担上网所需的各项费用。
    • 3)   除了在本协议内所提及的款项之外,用户必须自行负担全部所需的硬件费用、软件费用、网络服务费用以及相关的税收。
  • 2.   组织用户须知
    本协议中的“组织用户”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或设立地法律、法规和/或规章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慈善组织、公益基金会、社团组织、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捐赠人等主体在慈善组织下设立的子基金或账户,下称“组织用户”。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以不正当的方式注册为联劝网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作出任何行动的,其与联劝网之间的服务条款自始无效,联劝网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联劝网“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 3.    针对“组织用户”中的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的特别要求条款:
    • 1)   有责任保证在联劝网上发布的案例均为真实,并且所募金额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
    • 2)   有责任通过发布公告公示或其他途径告知捐款人款项的使用详情;
    • 3)   在捐款金额中,收取项目管理费用的,应当告知捐款人,并且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
    • 4)   组织用户可以在联劝网注册使用帐号,发布合法的公益活动;
    • 5)   组织用户在遵循《隐私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处理参与其发布的活动的个人用户的信息。联劝网并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组织用户应通过其他有效途径进行验证;
    • 6)   组织用户在联劝网上组织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纠纷,可以请求联劝网从中予以协调。组织用户若发现其他组织方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以向联劝网进行反映要求处理。但联劝网并不对处理时间及处理结果做任何保证或承诺;
    • 7)   组织用户在注册时应提供组织的真实资料,并保证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同时在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以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 8)   组织用户在组织或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活动应有效通知用户并协商进行,不得利用活动进行任何侵害他人或违法的行为;
    • 9)   组织用户不得在联劝网上恶意评价其他组织方和用户,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自身的声誉和信用度或降低其他组织方和用户的声誉和信用度;
    • 10)   组织用户不得在联劝网上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
    • 11)   组织用户使用联劝网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劝网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组织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 12)   组织用户不得对联劝网上任何信息做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联劝网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联劝网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六、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 1.   知识产权权属
    •      对于您通过联劝网或其他联劝网移动终端而上传的任何在公开区域可获取的并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用户应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保证对该等内容拥有完整的、无瑕疵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或拥有完整的授权,并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商号权、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合同权利等权利。所有因用户非法上传内容而给任何第三方或联劝网造成的损害均由用户个人承担全部的责任,联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联劝网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完成相关的取证,并根据法律、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要求将用户注册信息给予披露。
    •      对于您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终端等设备访问联劝网及其关联网站时发表的任何形式的文字、图片等知识产权信息,您在此授权并同意将其著作权,包括并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无偿独家转让给联劝网所有,许可联劝网有权利就任何主体侵权而单独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部赔偿。本协议已经构成《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终端等设备访问联劝网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对于您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数据信息,您授予联劝网及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此外,联劝网及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有权(全部或部分地) 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全部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交易行为数据及全部展示于联劝网平台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联劝网作品内。
    •      用户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联劝网其他用户上传到联劝网站的内容,应保证仅用于个人欣赏之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不得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联劝网的合法权益和商业利益。任何用户违反此条规定的,联劝网均有权以自身名义利用法律手段寻求权利救济或据本协议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 2.   联劝网专属权利
    • 2.1   除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另行说明外,联劝网拥有网络服务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形、表格、动画、程序、软件等单独或组合的著作权。任何被授权的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联劝网内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另行书面通知的其他要求:
      • 1)   所有的资料和图像均以获得信息为目的;
      • 2)   所有的资料和图像均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 3)   所有的资料、图像及其任何部分都必须包括此版权声明。
           未经联劝网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否则,联劝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2.2   联劝网为提供网络服务而自行开发的软件,包括不限于无线客户端应用等,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联劝网在此授予您个人非独家、不可转让、可撤销的且不可再许可的,并通过在一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手机或计算机上使用联劝网软件的权利,且该使用仅限于个人非商业性使用之合法目的。
           联劝网有权对该软件进行时不时的修订、扩展、升级等更新措施,而无需提前通知用户,但您有权选择是否使用更新后的软件。
           您应当保证合法使用该等软件,任何用户不得对该等软件进行如下违法行为:
      • 1)   开展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其原始编码,以及实施任何涉嫌侵害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 2)   以出租、租赁、销售、转授权、分配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该等软件或利用该等软件为任何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务;
      • 3)   任何复制该等软件的行为;
      • 4)   以移除、规避、破坏、损害或其他任何方式干扰该等软件的安全功能;
      • 5)   以不正当手段取消该等软件上权利声明或权利通知的;
      • 6)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 2.3   “联劝”、”一个鸡蛋的暴走”、和联劝网服务LOGO等为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的注册商标,受法律的保护。任何用户不得侵犯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的注册商标权。
    • 2.4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规定请参见“知识产权声明”。
七、其他
  •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   联劝网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规定之放弃。
  • 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
2022年03月